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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非常意外。
宋朝最初在总体上把权力划分为民政和军事两大块,中书省管民政,中书的领导就是宰相;枢密院管军事,枢密院的领导就是枢密使。
宋太祖在军事方面进行了改革,主要目的是:把将领的权力分解,同时把最终军事权力全部集中到皇帝手里。
"三衙"虽然手握禁军,但无调兵权和发兵权;调兵权和发兵权在枢密院,而枢密院则只有发兵、调兵权,却又不直接掌握军队。军队最终调度权力都掌握在皇帝手里。
这几方面制度执行下来,权力分散、兵将不识、统兵权与调发权分离,宋朝基本消除了五代时期将领专权、威胁皇权的现象。
枢密使的权力有两大部分,一是军事权,相关军事决策、调度、和战等,直接向皇帝汇报。二是与军事相关的人事权,比如侍卫值班、禁兵招募、军队训练、军人职务升降、赏罚,等等。
可后来,随着形势变化,枢密院和枢密使的权力一步步缩小,军事权和人事权均在缩小。
康定元年(1040)二月,宋仁宗明令“枢密院自今边事并与宰相张士逊、章得象参议之”。翰林学士丁度“请军旅重务,二府得通议之”。三月,又诏“中书别置厅与枢密院议边事。遂置厅于枢密院之南”,“开南厅”成为北宋二府共同议决军政的代称。从此,边防军机由二府同议成为定制,枢密使再也无法独立行使军事决策权。
人事权也是这样,逐步缩小。
枢密院的职责范围除军事决策权之外还包括军队招募、将领考核、武职选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