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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一个人坐着,时间也过了不知道多久,但应该还是上午吧。
中途的时候,牢头送饭来了,一个馒头,一碗水。
不得不说,还有饭吃真是人生最大的幸运。
我真的是这样想的,因为我小时候是孤儿。一穷二白。别说馒头,西北风都快喝不上了。
那时候过的是什么苦日子?
每天给有钱人家干一天活,还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。x33
在他们看来,让你饿不死就是足够仁慈了。
所以,现在明明啥事不干的,却还有馒头吃,那对童年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堂。
不过其实这也不是事实,牢里的生活可没这么好,我料想自己大概是重犯,死不得的那种。所以没有被遗忘掉。
否则,没过多久可能就会饿死在监狱里了。
我用馒头蘸了点水,泡一泡容易下肚,太大个又太干,简直没法下肚。
大约吃了三分之二以后,我还把馒头抓在手里,这时候牢头就来了,他打开门说:『上面传我带你去审问。』
『欸,好。』
我把馒头整个塞进嘴巴,他说:『别忘了你之前说过的事情。今天晚上我会写张欠条,到时候签个名字按个手印上去,免得你赖账。』
『行。』
老子甚至怀疑自己今天晚上还有没有命活着回来这儿,倘若他说的是真的,那么当晚能平安回来也总比在公堂上送了命强。
跟上他一路出了门,监牢里好像只有一点点人被集中关在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