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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,他假扮聋哑人更加熟手了,比划着手脚,嘴里咿咿呀呀,简直比聋哑人还要聋哑,结果一天下来,他就赚了两块七毛六分。
这个数字,三叔至今依旧记得。
这也是三叔初来韶关,赚的第一笔钱。
两块多,对三叔而言,已经算是大钱了,要知道,他来韶关,也只不过带了九块八毛而已。
也就是从那一刻起,三叔尝到了赚钱的滋味,感觉城市里的钱,真泥嘛好赚。
殊不知那时候已经改革开放五年之久,要是三叔去广州或者深圳闯荡,就算做体力活,一天赚十块钱,已经不是问题。
不过他是农村出来的,又是第一次进城,山佬鬼没见过大城市,所以赚到这点钱,就已经心满意足。
又过了一天,三叔已经赚了六块多。
这天夕阳西下,三叔在火车站附近的一条阴暗小巷子里面,美滋滋地点着手里赚来的钱,全是一分两分的纸币,皱巴巴的,但是,却让三叔觉得很高兴,就连老家的母牛生牛犊子的时候,他也没这么高兴过。
然而,就在他清点完手里的钱,想要去找个地方吃饭的时候,几个人突然从巷子口围了过来。
为首的一个,留着台湾歌手齐秦那样的长头发,戴着**镜,脖子上挂着大金链,身穿羽绒大衣,搭一条喇叭裤,脚下踩着油光滑亮的黑皮鞋。一看就知道是这几个人中的大哥头。
旁边一个穿着黑色棉袄的矮小男子,指着我三叔,操着粤语口音对大哥头说道:
“大佬,就是这个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