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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处。”书九语声庄重,神情亦然。
有过人之处的人,他向来都是很珍惜的。而每每动手去杀这样的人时,他亦会附着一分敬意,沾其血写字,则落笔流畅、字意深邃,远比江湖人的血更有韵味。
就比如刚才那两个领甲,满身杀伐,远胜于寻常武者。那便是常年领兵打仗锤炼出来的。以其血著书,当以《兵道》、《武略》为甚,方不会辜负那一份沙场血勇之气。
念及此,书九按在腰带上的手指便忍不住动了动。
书之一道,越到了高处,便越讲究一个心境,对笔墨的要求也越高。
如今的他,已经很难有从前那种肆意挥毫的感觉了,原因无他,唯这世间当得他一字之杀者,已然渐少。
至于蝇营狗苟之辈,那倒是多得杀都杀不完,然而这样的人杀来又有什么意趣?他委实是连动笔的念头都兴不起的。
“此言甚是。”王匡笑了笑,却是认同了书九之语,“大庄头此番出手,志在必得,咱们可也不能堕了他的威风。”
他说着又回过身来,望向来处。
夜色已然铺满了庭院,远处灯烛明耀,却也只留下了一团团模糊的影子,那影子之外的黑暗混沌而又庞大,根本看不到边际。
白霜城如今的局势,亦如此夜、此时。
王匡再叹了一声。
微醺的感觉漫上来,他的脚步有些踉跄,伸手扶住一旁的墙垣站稳,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