鹰览天下事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新笔趣阁www.xbqg5200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: 列支敦士登公国,瓦杜兹。
? 设立日期: 2018年11月。
? 法律形式: 基金会(Stiftung)。但根据列支敦士登独特的《人与公司法》(PGR),该基金会被构造成具有高度灵活性的“机构”(Anstalt)形式,融合了基金会、信托、甚至公司的某些特征。可被视为一个独立的、具有法律人格的“目的财产”池。
? 创始人/捐助人: 陈继贤。
? 初始资产/捐助: 文件显示,陈继贤先生将相当一部分金融投资组合(具体资产清单及估值待查,但规模应非常可观)以及Sunrise Investment Fund LP(开曼有限合伙)的有限合伙人权益,作为初始捐助,转移至该基金会名下。这意味着,之前简报中提到的‘亚太新能源基金’的投资,实际上是基金会资产的一部分,而非直接属于陈继贤个人。
? 基金会目的(根据章程摘要): 章程中阐述的目的具有多层性:
1. 首要目的: 长期保存和增值基金会资产,确保其跨代存续。
2. 次要目的(受益人相关): 根据章程规定的规则,向符合条件的受益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益分配,以保障其教育、生活、医疗及事业发展。
3. 社会目的(可选): 在实现前述目的且资金充裕的前提下,基金会可酌情支持与教育、医疗、环保相关的公益项目(但非强制)。
? 受益人: 章程定义了一个“受益人圈”。核心首要受益人为‘